合同終止和解除合同的區別及解除合同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終止和解除合同有哪些區別,解除合同的方法有
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再次,權利專屬不同。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第三人;而解除權為專屬于債權人的權利,除可隨同債權債務概括移轉外,不得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移轉給第三人。
二、個人終止合同的條件有哪些,個人終止合同的條件
合同終止的條件有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2、合同解除3、債務相互抵銷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三、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的條件有哪些
合同終止有多種形式,包括履行完畢終止、合同解除終止、混同終止等。合同終止的條件有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四、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幾種,如何認定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債務相互抵銷;(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五)債權人免除債務;(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終止后對于了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五、合同終止的時候,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關系
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二者的區別主要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
六、合同終止的規定,合同解除和終止有什么不同
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區別主要是1、合同解除是合同終止的一種形式,合同終止有多種形式,包括履行完畢終止、合同解除終止、混同終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導致合同終止,但合同終止不全是因為合同解除導致的。
2、而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就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所以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
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再次,權利專屬不同。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第三人;而解除權為專屬于債權人的權利,除可隨同債權債務概括移轉外,不得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移轉給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