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不可以轉讓,法律規定是什么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34條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需要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要求當事人向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登記手續。要是沒有按照規定辦理登記,則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34條
二、有限責任公司能否限制股權轉讓,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限制股權轉讓條件,但不得限制股權不允許轉讓。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不能轉讓,是怎么規定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需要取得發包方的同意,公示期內應當無人提出優先權主張或未經書面公示、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開始使用承包地兩個月內無人提出優先權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