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是什么?
一、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有哪些?
1、高壓的電氣設備、布線系統以及繼電保護系統必須交接試驗合格。
2、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單獨與保護導體相連接,不得串聯連接,連接導體的材質、截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3、電動機、電加熱器及電動執行機構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保護導體可靠連接。
二、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版標準
1、安裝電工、焊工、起重吊裝工和電氣調試人員等,按有關要求持證上崗。
2、安裝和調試用各類計量器具,應檢定合格,使用時在有效期內。
3、除設計要求外,承力建筑鋼結構構件上,不得采用熔焊連接固定電氣線路、設備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嚴禁熱加工開孔。
三、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規范
根據《民法典》第15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52條
四、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版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建筑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所用材料、電器、設備、成品、半成品的鉻牌、型號、規格、性能和施工工藝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及有關專業規范、標準。應按有關規定出具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檢驗、測試報告及文件記錄,并經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檢驗認可,有認可證明。
二、電氣線路、設備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與建筑鋼結構件的連接固定不得采用熔焊(電氣焊),且嚴禁熱加工開孔。
三、電氣設備上儀表裝置,應確保其功能準確有效,計量和具有保護性的儀表應經檢定合格。
五、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有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模板分項工程、鋼筋分項工程、預應力分項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六條,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五十六條
六、建筑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規范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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