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工傷認定能成立嗎?
一、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工傷認定是否可以?
如果相關的機關不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話,那么,不進行工傷認定,當然是需要交警部門來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二、發生交通事故職工負責任可以認定工傷嗎
交通事故工傷是要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不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三、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申報工傷嗎?
可以申請工傷,然后在申報后需要申請中止,等事故責任弄清楚后就可以恢復認定程序。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四、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可以解除嗎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如果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除此之外,還可參照下列情況認定勞動關系1工資支付憑證或職工工資表;2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3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