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何處理?
一、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承運人能怎么做
在實際運輸業務中,常因貿易合同糾紛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后,無法向收貨人交貨的情況。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
一、如果運輸的貨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承運人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貨物,然后提存所得的價款。例如貨物是易于腐爛的食品,則承運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該食品。
二、在貨物被提存后,承運人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在收貨人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
三、如果貨物在提存后毀損、滅失的,則承運人不承擔該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四、如果承運人應得的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加上提存的費用沒有付清的,承運人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留置該貨物,以該貨物拍賣或者折價后,從中扣除運費或其他各種費用后,再提存剩余的價款或者沒有被留置的相應貨物。
二、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承運人怎么做
在實際運輸業務中,常因貿易合同糾紛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后,無法向收貨人交貨的情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
一、如果運輸的貨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承運人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貨物,然后提存所得的價款。例如貨物是易于腐爛的食品,則承運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該食品。
二、在貨物被提存后,承運人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在收貨人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
如果貨物在提存后毀損、滅失的,則承運人不承擔該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四、如果承運人應得的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加上提存的費用沒有付清的,承運人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留置該貨物,以該貨物拍賣或者折價后,從中扣除運費或其他各種費用后,再提存剩余的價款或者沒有被留置的相應貨物。
三、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承運人如何做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一、如果運輸的貨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承運人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貨物,然后提存所得的價款。例如貨物是易于腐爛的食品,則承運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該食品。
二、在貨物被提存后,承運人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在收貨人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
如果貨物在提存后毀損、滅失的,則承運人不承擔該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三、如果承運人應得的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加上提存的費用沒有付清的,承運人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留置該貨物,以該貨物拍賣或者折價后,從中扣除運費或其他各種費用后,再提存剩余的價款或者沒有被留置的相應貨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條
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
第一百零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條
[3]《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條
四、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承運人要如何做
在實際運輸業務中,常因貿易合同糾紛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承運人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后,無法向收貨人交貨的情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
一、如果運輸的貨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承運人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貨物,然后提存所得的價款。例如貨物是易于腐爛的食品,則承運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該食品。
二、在貨物被提存后,承運人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在收貨人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
如果貨物在提存后毀損、滅失的,則承運人不承擔該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四、如果承運人應得的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加上提存的費用沒有付清的,承運人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留置該貨物,以該貨物拍賣或者折價后,從中扣除運費或其他各種費用后,再提存剩余的價款或者沒有被留置的相應貨物。
五、你好關于貨物無故被拒收承運人怎么處理
貨物無故被拒收承運人可以將貨物提存。法律規定,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貨物安全運送到約定的地點,收貨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可以將貨物進行提存,并將情況通知債權人,即托運人和收貨人,視為貨物已送達,之后產生的風險由收貨人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
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