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年假領導不批準合法嗎?
一、員工請病假領導不批合不合法?
1、員工請病假,雖然單位有批假權。但是,勞動者患病,也有休假權,如果員工提交用人單位指定醫療機構病假條、病歷和就診發票的,用人單位不批準違法法律公平原則,屬于違法行為。
2、職工因傷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并由企業審核批準。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鑒定,經企業行政批準。
二、周六請假,領導不準假,這違法勞動法嗎周六請假領導不準,這違反勞動法嗎
關于職工請假,法律上對有些請假是有規定的。如,婚喪假、產假、病假、探親假等;但是,除了這些外,并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單位不準假,也不能認定就是違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質,如果非請不可,單位也是會準的如果不是非請不可的事,還要視企業工作效益效率進度情況,以企業規章制度為準。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三、春節請假領導不批,法定節假日算曠工可以開除嗎
一般情形下,請假未批準缺勤屬于曠工,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但勞動者缺勤是因為不可抗力、見義勇為、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應當除外。勞動者請事假,是因為個人私事而請假,沒有特別的情由,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準。勞動者有遵守勞動紀律的義務,請事假為準,不出勤的,應按曠工處理。
四、單位不批準休年假申請是否是合法
1、單位不批準休年假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合法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其他。
2、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引用法規
[1]《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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