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標準
一、在合同期滿后,未與單位續簽合同,能獲得補償嗎?
工作6年,到合同期滿,員工沒有續簽的,一般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二、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公司不給續簽怎么辦?
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都不愛簽訂勞動合同了,下面告訴大家一些保護自己利益的方法。關于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怎么辦 這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是對出現勞動合同到期但勞資雙方未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后,判定雙方在事實勞動關系中所應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均無意向解除勞動關系時,在未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變更的情況下,視為雙方按照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原條件”包括工作、工資報酬、勞動紀律、勞動條件等,但不包括原勞動合同期限。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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