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系
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確立勞動關系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當事人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確立勞動關系。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產生的確認勞動關系的糾紛,在勞動仲裁委的受案范圍內,因此當事人可以準備好申請書和證據去提出申請。
二、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裁決的證據包括什么,該如何規定的
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裁決的證據包括工資支付憑證、證人證言等。勞動仲裁在已經確認了之后,那么就需要有被執行人盡快履行責任,如果說是因為沒有繳納社保而進入了仲裁程序的話,此時是需要繳納社保的。
三、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得多久,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得四十五日。根據法律規定,仲裁庭處理確認勞動關系的勞動爭議,一般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經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十五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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