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壩法律咨詢
一、院壩需要加寬,承包方不加,需要找什么部門解決
壩需要加寬,承包方不加,需要找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建房申請。 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建房申請,張榜公布,期滿無異議后,村委會簽署意見并蓋公章,同時附原有住房(拆除、調劑)協(xié)議或無償交由村委統(tǒng)一管理的協(xié)議(統(tǒng)一)報所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nèi)作出書面審查意見,并進行公示。
公示申請建房家庭常住人口數(shù);原有住房建筑面積和占地面積。
公示后無異議的,分別報建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現(xiàn)場踏勘。對符合建房條件的,對擬安排的占地面積、土地坐落、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時間等在所在行政村進行公示。
二、外地車年審需要回當?shù)貑幔?/strong>
專業(yè)律師法律分析
外地車年審不需要回當?shù)剞k理。目前已經(jīng)全面推行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可跨省異地檢驗,申請人可以直接在機動車登記地以外省份直接檢驗,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手續(xù),步驟和本地機動車年檢是一致的。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jù)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shù)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fā)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引用法規(guī)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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