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的法律效力及生效條件探討
一、口頭遺囑怎么寫,口頭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口頭遺囑根據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作出。口頭遺囑符合下列條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是在危急的情況下立的。
2、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立遺囑人必須有遺囑能力,即在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4、遺囑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5、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6、遺囑的必須合法。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二、口頭遺囑有法律效力嗎,口頭遺囑的生效條件是怎樣的
口頭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法律規定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沒有死亡的,口頭遺囑即失效。如果處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遺囑人經搶救而恢復了采用其他立遺囑的能力的,那么該口頭遺囑即視為無效,應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遺囑。
(三)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有利害關系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三、確認遺囑有效訴訟費是多少,法律有哪些規定
確認遺囑有效訴訟費是按照50元的標準來進行繳納。實際上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就不涉及到財產類型的案件,基本上費用都不是太多的。涉及到財產類型的案件,應該是根據財產的價值標的額度來進行一個不同的判斷的。
四、口頭遺囑有法律效力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定立的有法律效力,如果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溫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問題,細節、證據不同,答案也會不同,建議咨詢律師,獲得專業解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五、自書遺囑如何辦理訴訟,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一、你有兩種方式解決房屋過戶問題。一是至公證處公證你父親的遺囑,然后帶上公證書及房產證、你的身份證至房產所過戶手續。二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房屋遺囑繼承的問題。
二、法律依據
1、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應該首先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
3、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公民個人財產,凡是違反這一條規定的遺囑無效。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么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
六、遺囑訴訟法規是怎樣的?
一、遺囑訴訟法規是怎樣的?遺囑訴訟法規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的方式啟動訴訟程序。應注意遺產繼承糾紛是否過了訴訟時效。在確定遺產繼承糾紛沒有超過訴訟時效,也明確了原被告,且符合訴訟條件的,即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起訴。此時,原告應明確訴訟請求,寫好起訴狀,而被告則應準備好應訴答辯。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二、遺囑的形式有哪些?遺囑可采用如下幾種方式
(一)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最可靠的證據。
(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四)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制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五)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并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口頭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并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目前我們國家對屬于民事方面的一些訴訟流程是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比如說存在著自書遺囑的情況之下,那么就應當是按照遺囑的來執行。但是很多人可能關于這方面的遺囑問題發生一些糾紛,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就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來起訴解決。
遺囑訴訟法規是怎樣的?
熱門城市河源律師 日照律師 邢臺律師 新余律師 三亞律師 郴州律師 四平律師 宿州律師 商洛律師 海口律師
通常在公民立有遺囑的情況下,遺囑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會按照遺囑的分配遺產。但要是遺囑無效遺產此時該如何來處理呢?這可是關系到繼承人利益的事情,是必須要搞清楚的。下面就讓成都合同糾紛律師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遺囑無效遺產該怎么處理遺囑無效,可以分為部分無效和全部無效兩種情況。遺囑無效的部分,并不影響或停止遺囑其他部分的生效及執行。在部分無效的情況下,根據這一無效部分不同的具體,對遺產要作出不同的處理。比如,倘若遺囑所處分的是立遺囑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財產,那么,其他財產共有人有權要求他所得的份額,而只付給遺囑繼承人相應的份額。又如,遺囑中若對缺乏勞動能力而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沒有留下必要的財產份額,那么在財產分配中,必須先行扣下這部分人必要的份額,剩余的遺產才能按照指定的執行。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死者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二、遺產分割的法律規定遺產分割的方式有哪幾種遺產分割的方式,是指繼承人取得遺產應繼份的方法。關于遺產分割的方式,如果遺囑中已經指定了分割方式,則應按遺囑指定的方式分割遺產;遺囑中沒有指定遺產分割方式的,由繼承人具體協商遺產的分割方式;繼承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調解確定遺產分割的方式;調解不成的,則通過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確定遺產的分割方式。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辦法處理。”根據這一規定,遺產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采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二)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三)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愿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對于公民的遺囑,如果經過認定屬于無效的話,那么此時就只能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來分配遺產了。這就是對遺囑無效遺產處理的介紹。而關于遺產分配,也是有實際的方式的,分為了實物分割、變價分割等四種。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成都合同糾紛律師宜昌律師。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
七、去公證處公證遺囑需要什么流程?
1、兩名公證人員在場,其中一人必須是執業公證員(必須是具有公證員資格的人員,而非助理人員),公證書上蓋該公證員印章。
2、要求立遺囑人以外的人回避,公證員詢問立遺囑人時要求家屬等有利害關系的人回避,另外辦理遺囑的房間一般也是隔音性能很好,最好是具有錄音錄像設備的。
3、立遺囑人辦理遺囑公證一般需要填寫公證申請表、閱讀告知書、回答公證員詢問、提交相關材料并經公證員審核、繳費。公證員一般會就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身體情況、立遺囑的原因等進行具體詢問。
八、口頭遺囑的證人證詞該怎樣寫,口頭遺囑的有效要件包括哪些
1.需要寫明證人的個人信息,證明的,證明的時間,然后由證人進行簽字。口頭遺囑,但是究竟是否有效就要看當時的證人身份是否合法了。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遺囑。由于口頭遺囑是以口述形式來確定遺囑人的意思表示,而非書面形式,且具有緊急性。
2.有效的口頭遺囑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1、遺囑人必須是處在情況危急時刻;
2、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3、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4、遺囑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處理遺產的真實意思。
2、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該四個要件的口頭遺囑當屬無效遺囑。
3.口頭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對于見證人的主體資格問題,我國法律對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